最近身邊有一個女性朋友,很倒楣

跟一個男的在一起兩、三個月之後,才發現對方結婚了

偏偏又再熱戀期

差點被男方的另一半告


不是當事人

我清楚這樣的狀況是怎樣

只是我真覺得      不值得

真是個爛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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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賈斯丁 新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